謝聰敏先生的妹妹,受難者救援人權工作者,謝秀美
現在86歲,精神奕奕、說起話來仍中氣十足。
從前女師畢業後回彰化教書,以前個性也很內向安靜,從來沒有跟一個男老師說過一句話哦。
後來因為在台北當醫生的大哥生意很好,生三個小孩,想辦法把妹妹秀美調到台北,白天上班、晚上可以幫忙當小孩的家教,就到台北來了。
謝聰敏出事,家人有找律師協助。後來坐牢出來後在通化街租屋,不久又被抓捕。當時這事手足都不知道,是警察來找家屬轉達謝聰敏在獄中的需求,家人才驚覺原來他又再入獄。
警察偕官員來家中時,搜到謝聰敏的書中夾了一千餘美金,給謝秀美看了一眼後,就帶走了。秀美想想覺得不對,就想到報社登廣告啟事,中央日報等幾家報紙都不予理會,後來到自立晚報,服務人員看完內容後
就發覺事態嚴重,找來高層吳三連先生給予協助,將內容重新調整文字流暢、排版登刊。
自立晚報下午三點出刊。報社人員還提醒,這個內容不一定能刊出,你在報紙印出後自己要先買幾份收存起來作證據。
沒想過還要這樣處理,秀美就買20分報紙,還藏到牆裡、家人都不知道的地方。
有關當局知道謝秀美在報上刊聲明啟事,就來學校要把秀美帶走,當時還沒下班,秀美表示這樣會曠職,不可以離開。
下課時間,秀美倉促找一位從來沒說過話的外省人陳老師、坐上他的機車離開學校,再轉公車,大半天才回家去。
回到家後以為躲過了,沒想到門鈴按響,一打開門見到好大陣仗,里長陪同警總等人員上門。秀美緊張又害怕,一直說自己沒有做什麼壞事,對方態度有禮客氣,表示只是要請移步去聊聊天。
辦大案子的特務人員,訊問報上的聲明啟事是不是別人幫忙擬稿的?
訊問後原要秀美簽名後離開,秀美則堅持昨天搜走的謝聰敏的個人物品和美金現款必須有官員署名說帶走的字據。派出所人員討論半天,最後才寫出該單據給秀美,再派警員送回家。
秀美的大哥、和秀美的子姪,也被當局人員烏龍一場抓捕訊問後,大半天才被放、送回。
報上刊出聲明啟事後,有許多外國記者,包含時代、紐約時報、和國際特赦組織的人,如三宅清子,都依據報紙上的住址找到謝秀美。
救援工作期間,和三宅清子、陳菊經常連絡。
謝聰敏出獄後還在持續收集受難者的名單和更多細節資料。為了保全名單,託給三宅清子女士,料想軍警官員不會查嬰兒的尿布,就把名單藏在尿布裡帶至日本,再予公布。
秀美第一次去田醫師診所時,以「陳小姐」登記、想以病人身分求診。進診間後,才開口說一句「我其實是謝聰敏的妹妹」,田醫生和田媽媽就立刻起身、請外面所有病人明天再來,通通請回,然後慢慢跟秀美商量。
秀美來景美看守所想見謝聰敏,常常登記1號,卻總是被所方跳過、從2號開始接見面會家屬。秀美要求見所長不成,就對外表示「謝聰敏死了」,一定是死了才不讓家屬見面,施壓之下,才總算見到謝聰敏的面。
會面後見聰敏臉色不好,秀美想辦法與所長和保安處參謀協調讓謝聰敏到外面就醫看診。
看診過後,隔周秀美再去醫院以家屬身分跟醫生說要幫忙看報告,取得醫生開的診斷證明。去面會後,取得所長那邊偽造的一張病情輕微無礙的假診斷證明,後來再找了美國記者、披露台灣當局這種雙面做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